8月25日,河南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申报和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省级复核及资金清算》的通知。
通知明确,河南省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将根据财政年度资金预算总额开展。奖补对象包括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的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项目、以及高速服务区等领域公用充电设施项目,以及其他领域公用充电设施项目。部分项目建设奖补需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 (群)等条件。申请运营奖补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公用充电设施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5%。
此外,奖补标准层面,将根据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10%-20%给予建设奖补。通过验收且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按照0.03元/千瓦时标准予以奖补,每年每桩享受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通过验收、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5%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0.1元/千瓦时标准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予以奖补,每年每桩享受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
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