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5〕102号
范燕霞代表:
《关于高质量建设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议》(第1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完善充电站安全建设标准”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工作,突出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监管,助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组建了福建省太阳能光伏产业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太阳能光伏产业测试等方面的省地方标准制修订,有力推动我省光伏储能产业做优做强。2023年10月,发布了《光储充电站在线监测计量数据传输协议》《钙钛矿太阳电池转换效率测评操作规范》2项省地方标准。今年1月,立项《光储充检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省地方标准,这些项目的研制应用为“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的质量提升和普及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高标准推进省地方标准《光储充检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研制工作,高度关注消防配置、充电安全引导、充电桩配套雨棚和安全管理员等内容的落实,力争2025年发布。
二是联合省工信厅适时开展充电设施标准适用性评估,重点针对大功率充电、V2G双向充放电等新技术更新标准要求,确保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是依托省质检院和省市级计量院(所),充分发挥福建省太阳能光伏产业测试标委会的作用,切实做好充电桩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的检测工作和充电桩计量检定工作,探索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新型计量检定模式,为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配套设施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依托我省标准化技术机构,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大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领域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夯实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产业发展壮大的人才基础。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好省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的激励作用,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另一方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科技创新和标准化的互动融合,鼓励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争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团体标准“领先者”。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张煜杰
联系电话:0591-8785205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