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布,其中主要任务提到,到2027年底,毗邻县公交通达率100%;县域内县到乡镇公交通达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到县城的公交直达率达60%以上;城乡交通运输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3A级以上景区公交通达基本实现全覆盖。
主要任务方面提到,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统筹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加强县乡道路改造和衔接,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路段,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农村公路运营安全水平。规划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场和充电站(桩)等公交基础设施。
保障城乡运输服务的停车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牌)以及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要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附公告原文: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泸西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构建与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底,毗邻县公交通达率100%;县域内县到乡镇公交通达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到县城的公交直达率达60%以上;城乡交通运输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3A级以上景区公交通达基本实现全覆盖;客货邮融合、运游融合全面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统筹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加强县乡道路改造和衔接,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路段,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农村公路运营安全水平。规划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场和充电站(桩)等公交基础设施,打造具备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电商、旅游、养护管理等综合服务功能的节点设施。深入推进“路、站、运”一体化建设,新建、改扩建公路按照“四同步”原则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空镜愫驼泻粽?,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建设港湾式??空?。
(二)优化城乡客运运力配置。根据城乡客流需求和道路等级,合理配置公交运力和车型,防止盲目选择大型车辆。鼓励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每年新购或更新城乡交通运输车辆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占比达100%。对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线路,运行线路存在急弯陡坡多、道路条件复杂等情况的,要根据实际合理选择车型,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对适合开行城乡交通运输代运邮件快件的线路,鼓励运输企业结合需求新购使用一定比例的新型农村客运及物流车辆。
(三)完善城乡公交价格机制。提供普惠均等的城乡出行服务,构建“群众享实惠、企业可持续”的城乡客运(公交)价格体系。鼓励城市公交优惠政策向城乡领域延伸,对城市公交延伸的线路,参照城市公交票价体系进行定价;鼓励班线运输企业在现有公路客运票价的基础上适当降低票价,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带来的实惠。
(四)推动城乡交通运输经营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经营主体统筹各类农村运输资源,对城乡客运、公交场站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场站、线路、车辆等设施设备,开展农村物流、乡村旅游等其他与运输主业相关的经营业务。主动融入互联网和物联网,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城乡客运经营新模式,推动客货邮、运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
(五)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和质量。结合城乡居民出行实际,合理安排城乡交通运输首、末班运营时刻,适时优化发车班次、频度和运力投放。建设“实时精准”的公交查询系统,让城乡居民或外来游客可通过APP、微信公众号获取城乡客运(公交)车辆的实时位置、到站信息等,帮助乘客合理规划出行时间。持续创新城乡运输运营组织形式,通过开行定制公交、预约公交等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运输服务。
三、管理要求
(一)运行要求。要对公交化改造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情况、车辆技术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运行条件。公交化改造线路要具有固定的首末班发车时间,营运时刻表等相关信息应在首末站及中途停靠站(亭)醒目区域向社会公示。
(二)车辆管理。运营车辆要符合客运车辆准入和许可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置灭火器、安全锤、车门紧急开启装置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运营企业要定期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不得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
(三)票制票价。城市公交实施政府定价;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线路可探索一票制与按里程计费相结合的票制票价模式,建立多层次、差异化的票制票价体系。现役军人、1.2米以下儿童等法定优待人群享受免费乘车政策,残疾人、老年人按有关政策享有优惠政策。推行多种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等),保留现金、凭有效身份证件等乘车方式,方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四)设施设备。保障城乡运输服务的停车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牌)以及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要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运营车辆要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和视频监控设备等,并按照要求接入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张贴或喷涂车辆标识标志,车厢内显著位置应当张贴本车辆车牌号、线路运行图、票价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
(五)运营服务。督促企业依法建立驾驶员聘用制度,从严审查驾驶员从业资格、安全行车经历和职业健康条件等,择优选取营运驾驶员。督促企业及时准确记录线路运营信息,并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线路配置车辆、发车班次、客运量等运营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发车时间、票价信息等,为乘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出行信息服务,并随车提供合法有效车票凭证。
(六)运营安全。要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公路运输重大安全风险。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完善联审机制,在线路开通运营前开展安全审查、线路踏勘,并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城乡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线制订安全运营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交通、公安、应急、财政、发改、农科、工信、供销、信访、住建、人社、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强化工作协同,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充分研判工作推进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工作推进平稳有序。
(二)强化政策保障,提升运营效率。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现有各项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客货运场站建设投资补助,新能源汽车运营购置、运营补助,公交车辆免征购置税等政策。探索公交场站资源共建共享,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建设机制,保障城乡交通运输健康稳定。
(三)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政策解读,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中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要及时进行宣传,倡导更多城乡居民选择公交出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3年,到2027年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