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山东泰安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关于咨询《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泰发改能源〔2024〕83号)作出回复,回复说明, 2025年底之前,对于各县市区、功能区乡村地区布局规划的报装容量低于500千伏安的充电基础设施,供电公司投资界面延伸到相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变压器。
具体内容如下:
办件标题:关于(泰发改能源2024-83号)文件咨询)
内容:你好,咨询下泰发改能源(关于支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其中第三条,”供电公司投资界面延伸到相关充电基础设施用变压器”,是不是说投资充电站的500KVA以下的变压器有供电公司投建,谢谢。
办件分类:咨询求助
办件编号:TAXX20250825530
提交时间:2025-08-12 10:41:00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经向部门了解:《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泰发改能源〔2024〕83号)文件中明确指出 2025年底之前,对于各县市区、功能区乡村地区布局规划的报装容量低于500千伏安的充电基础设施,供电公司投资界面延伸到相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变压器。 这一政策旨在服务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2025年底前,纳入各县市区、功能区乡村地区布局规划的且报装容量低于500千伏安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变压器由供电公司建设。对于在非农村区域建设,或者没有纳入各县市区、功能区乡村地区布局规划,或者报装容量高于500千伏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均不享受该政策。
答复机构: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答复时间:2025-08-12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