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显示,意见稿总体目标为以市场化改革为核心,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建立适应吉林省新能源发展特点的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实现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文件还强调,优化代理购电电量采购机制。新能源全面入市后,电网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新能源电量作为代理购电来源,对于通过市场化方式无法买足电量的,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按偏差电量价格结算;现货市场运行期间按现货价格结算。结合省内市场建设、优发优购匹配情况等,优化代理购电电量采购、价格机制及代理购电价格发布内容等细则。
具体如下: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吉林省深化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lzyjg@126.com
2.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431-88906018
附件:1.《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吉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